内容:
故事:
3年前,史某入职某设备制造公司,在车间从事焊接工作。入职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劳动者全年主动请休的任一假期(包括且不限于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天数超过15天,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不久前,史某因父亲重病请假在家照顾。在休了17天事假后,他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公司的理由是史某“请假时长超过期限,违反合同约定”,且公司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失去了工作又没有任何补偿,还背上了“差评”,史某对公司的行为非常愤慨,他来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解析:
在仲裁委处理中,史某提交了自己每次请休假时有领导签字的审批单,证明自己的休假是得到公司批准的,自己既没有旷工也没有欺诈“骗假”行为,公司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则拿出双方劳动合同,称既然双方有约定,史某就应当根据约定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这些假期是否属于公司批准的,他休假超期都属于违反约定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裁决:
最终,仲裁委支持了史某的请求。仲裁员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罗列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详细情形,“休假天数过多”并非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事由。而且,对于法定休假,如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病假等的天数的多少有明确的底线,用人单位不能自行决定;请事假同样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有合理事由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予批准。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全年休假超过15天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这一条款因违法而无效,不能作为制度依据。
总结:
“不倒翁连环话”以普法小故事与漫画结合的形式,为用人单位点明合规化管理的必要性,为劳动者分析合理维权的着力点,促进劳动关系双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仔细审查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同时,劳动者在请假时应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编辑:
邱曼
标题解析:
此标题“不倒翁连环话丨约定休假超期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条款合法吗?”简洁明了,直接指出故事的焦点,即关于约定休假超期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是否合法的问题,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关注。同时,通过“不倒翁连环话”这一品牌名称,传达出本系列文章以普法小故事和漫画结合的形式进行解读,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和专业性。
转载请注明来自武汉楚汉良匠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本文标题:《不倒翁连环话丨约定休假超期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条款合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