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 | 网约车司机被租车公司套路,被平台算法裹挟;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整治行业乱象西安已在行动

新闻追踪 | 网约车司机被租车公司套路,被平台算法裹挟;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整治行业乱象西安已在行动

徐兴昕 2024-11-10 未命名 77 次浏览 0个评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暗访西安5家网约车“服务公司”时,发现均存在面向驾驶员出租无《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并提供网约车平台让司机跑车现象。

之前报道:被租车公司套路、被平台算法裹挟网约车司机权益该咋保障?

目前,针对这5家公司及涉及平台涉嫌的违法情况,目前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已介入调查。如确实存在违规,将依法对其进行整治。此外,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会对涉及的网约车平台进行提示提醒,要求其严格把关自己合作的运力公司。

网约车司机权益受到侵害主要来自两方面

通过走访市场、网约车司机群体,记者发现,当下网约车司机权益受到侵害主要来自两方。一是网约车“服务公司”,其存在的虚假宣传诱导、合同欺诈等行为造成司机直接利益的损失。二是网约车平台,各家网约车平台开展“价格战”、垄断经营、抽成过高、不合理派单等行为极限压榨司机收入。

在实际工作中,保护网约车司机权益不受侵害,仅靠交通部门是无法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方位打击处理的。一业内人士分析称:“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很多权限并不在交通部门的范围内,多部门加强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利于部门之间形成合力,从而推进网约车领域的合规化进程。”

其实,早在六年前,联合监管便从国家层面提出。2018年5月,交通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监管。对此,各地纷纷响应,建立了地方上的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机制。


西安交通运管、公安等多部门已联合开展“清网行动”

今年4月份至7月份,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清网行动”便是多部门发挥联合监管机制的实际应用。

通过“清网行动”的行动方案,能看清各部门的权责。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统筹组织市级和区县、开发区交通执法力量开展常态化执法,突出客运站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线下执法检查工作,并对重点平台和企业开展多部门进驻式执法检查。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对全市19家网约车平台和300余家运力公司经营情况开展摸底调研,督导平台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全面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同时,将建立“清网行动”专项考核机制,每月对网约车平台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挂钩。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对运力公司在经营中存在的合同条款欺诈、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和恶意扣除押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西安出租汽车协会网约车工作委员会: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网约车平台、运力公司及驾驶员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和惩戒制度,定期开展网约车平台合规情况线下抽查。

涉及到具体案件,不仅上述几个部门出手。记者了解到,公安对合同欺诈、卷款“跑路”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开展立案调查,打击违法人员,帮助驾驶员追回损失。工信可将各相关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线下合作企业等市场主体实施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众及时公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线下合作企业等市场主体实施的行政处罚信息,发挥信用监管机制作用。

此前,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表示,正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工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以推动西安网约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律师支招

网约车司机遇到问题该怎么办?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耀华律师说,网约车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合同诱导等现象,一般情况不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虚假宣传或诱导,是为了推动买车、租车,并非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若存在“一车两卖”“收钱跑路”等涉嫌诈骗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驾驶员该如何维权?一是如果发现公司没有经营许可证或车辆没有网约车运输证的,可以向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二是和公司有纠纷时,可以向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反映,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搜集证据,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三是驾驶员可以将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进行行业整顿,规范网约车行业。

针对网约车平台,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平台制定苛刻的规则,推出“一口价”“特惠价”等优惠政策抢占市场,但价格优惠的部分让网约车驾驶员埋单,而且如网约车司机不接“一口价”“特惠单”,将在长时间内接不到普通订单,况且,驾驶员只有“平台派单”一种渠道获取订单,这无疑暴露出平台的垄断性以及平台规则的霸王性。

赵良善强调,一方面,平台利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推出利己规则,极力挤兑巡游车驾驶员,违反了《反垄断法》第17条关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的规定,可依据《反垄断法》第47条规定,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平台的规则偏袒己方,对网约车司机显失公允,属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网约车司机可以显失公平、有失公允为由要求撤销平台的不合理规则。

巡游车驾驶员及网约车司机遭遇此类事件时,可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馈,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置。当然,亦可直接诉诸法院,依法维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佘晖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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