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警后仍遭丈夫踢踹,山东菏泽警方介入处理
11月10日晚,山东郓城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居民郑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陈某发生冲突,期间陈某报警。通报全文如下:2024年11月7日23时许,我辖区居民郑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陈某发生冲突,期间陈某报警,事发过程被其客厅摄像头记录。接警后,辖区派出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郑某依法做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属地妇联、社区积极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和矛盾调和。
警方提示:夫妻之间应互相关爱,和睦相处。遇有家庭矛盾,双方应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冷静处理。若遇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来源:华商报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家庭暴力是一种不可接受的行为,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坚决反对家庭暴力,支持受害者,并鼓励受害者及时报警,让法律为其伸张正义。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平等、尊重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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