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税是按套数征收还是按面积征收?
2、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以持有的房屋面积作为征收标准。因此,无论是首套房还是多套房,都需要按照从价和从租两种方式作为计税依据。在我国,房产税尚未全国推行,仅在重庆和上海试点,因此没有统一的征收标准。
除首套房外,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米就需要按照对应房产税率计征。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的,可退还已缴纳的房产税。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海为例,房产税起征点人均60平方米,即人均60平米以下的居住面积,免征房产税,但超出60平米部分的面积,要按照新房交易单价计算总价的70%,按0.6%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从价计征 年税率为1.2%,计税依据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从租计征 年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以下情况的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房产。
【END】 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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